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 ||||
2018-05-22 作者: 点击数: | ||||
|
||||
为进一步推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结合《眉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眉安办〔2018〕8号)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5月25日前,全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建立并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重点突出事故“预防”工作;坚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及“属地管理”原则,重点突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行、重实效”的原则,大力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重点针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和防范较大以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整治步骤
(一)安排部署排查阶段(3月14日—3月25日)。镇属各部门、各村(居委会)全面排查本辖区内、行业内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不能确保生产安全的,一律采取“停产、减产、限产”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的公共场所、道路,相关责任单位要立醒目警示标语。
(二)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阶段(3月25日—5月15日)。镇属各部门、各村(居)委会要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建立台账,并逐一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和事故隐患整治方案,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安全风险得到管控,事故隐患限期整改,对整治难度较大的隐患上报镇安监所,镇安监所酌情上报区安监局。
(三)总结督促阶段(5月15日—5月25日)。镇属各部门、各村(居)委会,对前期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一步回头看,通过检查验收形成总结材料,迎接区安办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查。
三、整治重点
按属地管理及行业划分,将针对以下重点进行专项整治:
(一)道路交通安全领域:镇交管办、各村(居)委会,集中对校车、农村面包车、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及其驾驶人进行清查整治,强化对路面、标识标牌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全面排查道路交通事故隐患。
(二)消防安全领域:镇安监所、各村(居)委会,加强对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农贸市场、居民住宅用电安全,电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防范火灾隐患,加强宣传教育。
(三)工业企业安全领域:镇工业办加强对镇属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所有企业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定期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回访。针对重点行业企业进行定时监督检查。
(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镇食安办、各村(居)委会,持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本辖区内的农家乐、“坝坝宴”等群体性聚餐,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及各机关、企业单位食堂等重点,做到安全监管全覆盖,隐患排查无死角。
(五)建筑施工安全领域:镇村建国土环保所,对我镇所有在建工地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有安全隐患的施工工地,要停止施工,安全隐患排除后才能继续施工。
(六)学校安全领域:镇安监所、中、小学、幼儿园,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严格校园用电,用火,用气的安全管理,加强学生食堂、学生活动中心等重点场所、师生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监管。
四、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确保安全稳定,镇属各部门、各村(居)委会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做好值班值守,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对各类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并按预案妥善处置。结合我镇开展的安全知识下乡村活动,把安全知识宣传到全镇每一户、每一人,强化群众安全意识。
对由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不到位、整治不彻底、责任不落实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
【关闭窗口】 |